根据《文化和旅游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文旅产业发〔2022〕123号),经地方申报、省级行政部门推荐、合规性审查、专家评审等方式,文化和旅游部会同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拟确定北京市东城区等50个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13日至17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异议受理单位: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传真: 010-59882186
电子邮箱:cysrhc@126.com
附件:拟入选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名单
文化和旅游部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