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农业产业园项目
项目性质
新建(中方代建)
建设地点
乌兹别克斯坦吉扎克州吉扎克自贸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建设内容
1、农作物品种评价和繁育中心
开展优良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种子的品种评价和繁育。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1)田间工程:灌溉水源首部枢纽及输配水工程建设、园内道路建设、电力配套、管理用房和农机具库等,并配套相应农机具。
(2)评价和加工中心:新建考种及检验室、挂藏室、种子烘干及加工车间、种子仓库和晒场等,并配套相应考种设备、检测检验设备和种子加工生产线。
2、食用油脂加工中心
进行葵花籽、大豆、油菜籽等食用油加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新建精炼、除臭车间、加工生产线、包装车间、成品仓库、辅助材料仓库及配套设施设备。
3、肉牛育肥与产业化中心
提供肉牛养殖及屠宰加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1)肉牛养殖基地:建设育肥牛舍、青贮池、干草料库、精料库、饲料车间、消毒室、生产生活管理用房等及配套设施设备。
(2)屠宰加工基地:新建屠宰分割车间、排酸车间、熟食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检验检测中心、冷冻冷藏库和材料库等及配套设施设备。
(3)粪污集中收集处理区:新建有机肥加工车间、污水收集处理池、屠宰废污处理设施。
4、农业科技培训与推广中心
主要负责产业园日常管理办公,“测土配方施肥、生物防治”等新品种新成果推广,优良品种展示等工作,同时为乌国相关从业人员提供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服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办公科研楼、培训推广楼、产品检测实验室及专家员工公寓等及配套设施设备。
二、项目建设规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农业产业园项目总占地357.0公顷。
项目资金
项目总投资40457.17万元。
项目建设周期
3年
项目编制依据
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友好合作条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
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相互关系基本原则和发展与加强互利合作的声明》;
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发展两国友好合作关系的联合声明》;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信息通讯合作协议》;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知识产权保护协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向乌兹别克斯坦提供优惠贷款的框架协议》;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内务部合作协议》;
9、《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