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就解决好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的重要意义,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解决好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提供了基本遵循和重要指引。
2014年1月1日施行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赋予农牧部门“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的职责,明确了一系列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政策扶持和激励引导措施。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时间要求。“十二五”开始,国家把畜禽养殖污染纳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范畴,并将规模化养殖场(区)作为减排重点。《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将畜禽粪污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纳入“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框架体系,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制定了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的工作方案和行动方案,合力推进畜禽粪污治理。